今天是:2010年9月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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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企在深设总部最高奖500万
深圳新闻网讯 作为《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送审稿)配套文件的《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送审稿),昨日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政策》提出了包括设立连续7年每年5亿元的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初创企业入驻政府投资的互联网产业用房头两年免房租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
设立总额35亿元产业资金
《政策》提出,自2009年起,连续7年,每年投入5亿元,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制度,集中使用、联合会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互联网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产业链关键环节培育、引进与相关技术改造,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与品牌培育,以及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发展等。
承建重点实验室最高资助1500万
在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方面,《政策》提出,在深圳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互联网产业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予以最高500万元应用基础研究及技术转移资助。
互联网企业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建设任务,并在深圳实施的,予以最高1500万元配套支持。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企业技术中心、973和863等各类国家计划及项目,在深圳建设实施的,予以最高800万元配套支持。
在深设总部优惠多
《政策》提出,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深圳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互联网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总部(含区域性总部),按照深圳市发展总部经济的有关规定,优先认定为总部企业,并且在享受总部企业优惠政策的同时,予以最高500万元资助,并优先予以用地安排。
初创企业减免房租
《政策》从互联网企业成长阶段,对初创期、成熟稳定发展期予以不同的资助。
支持互联网初创企业入驻创新型产业用房,予以2年免房租、第3年房租减办资助。
对成熟稳定发展期企业,主要是规范经营,对ICP、ISP认证予以1万元资助;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研发资助;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的动漫游戏原创作品,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助;对经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奖励10万元;经认定并获国家推广的宜智类游戏,每款奖励20万元。
先进型服务企业减征所得税
鼓励互联网企业进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经认定的,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8%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创新人才给予资助
鼓励互联网产业创新人才、创新团队来深圳创业。在本市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连续从事研发工作1年以上的创新人才,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一定的资助。鼓励互联网产业人才申报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学术研修津贴等优惠政策。
大力支持电子商务
《政策》为配合深圳建设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城市,提出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对在深圳从事电子商务服务、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当年,服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互联网企业予以一次性最高10万元资助,服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予以最高一次性100万元资助。互联网企业承担国家、省电子商务专项项目,集中专项资金予以配套支持。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优先采购
投融资体系建设方面,《政策》提出,通过贷款贴息、项目扶持、风险代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互联网产业,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互联网企业。
此外,《政策》还提出,互联网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